债券融资产品
一、短期融资券
(一)产品介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业务范围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流动性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5、企业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6、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7、其他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文件。
(三)特色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提高企业知名度;
3、发行采取注册制,手续相对简便。一次注册,两年有效。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灵活安排发行计划。
(四)办理方式
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请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期票据
(一)产品介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业务范围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流动性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5、企业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6、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7、其他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文件。
(三)特色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提高企业知名度;
3、发行采取注册制,手续相对简便。一次注册,两年有效。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灵活安排发行计划。
(四)办理方式
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请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超短期融资券
(一)产品介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业务范围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流动性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5、企业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6、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7、其他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文件;
8、发行人按照不同收费模式进行评级的主体评级均为AA+(含)以上(即包括中债资信评级公司的主动评级);
9、近三年公开发行过债务融资工具,且近三年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3次(含)、累计发行规模50亿元(含)以上;
10、有真实的短期资金需求,注册金额应与短期资金缺口及用途相匹配;
11、公司治理完善,业务运营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市场认可度高,发行的债券具有较好的二级市场流动性。
(三)特色优势
1、发行期限更灵活,公司可根据自身流动资金需求,实现资金期限的灵活组合搭配;
2、更简化的注册及发行程序:企业在一次性注册超短期融资券总额度后,在额度内发行自主决定,发行前无需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报备即可;
3、按需要注册发行额度: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可按企业实际短期资金缺口及用途需要注册发行额度;
4、紧密的发行时间衔接: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和兑付时间可以连接,不同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禁发期约束,可以真正实现资金使用的无缝对接;
5、更大的节约财务成本:由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普遍信用等级较高,通过灵活的发行期限安排及循环连接发行的周期安排,可降低综合发行成本,更大限度地节约财务成本。
(四)办理方式
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请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定向工具
(一)产品介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二)业务范围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流动性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企业近一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5、企业近一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6、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7、企业净资产符合一定标准;
8、其他涉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文件。
(三)特色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各期资金需求;
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提高企业知名度;
3、发行采取注册制,手续相对简便。一次注册,两年有效。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灵活安排发行计划,后续发行采取发行后备案;
4、发行主体成立年限仅需满1年;
5、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限制;
6、无需强制评级/信息披露要求简化;
7、募集资金用途灵活。
(四)办理方式
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请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资产支持票据
(一)产品介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二)业务范围
1、发行主体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流动性良好,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4)企业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5)企业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6)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度;
(7)其他具体要求参见相关文件要求。
2、基础资产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2)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特色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提高企业知名度;
3、发行采取注册制,手续相对简便。一次注册,两年有效。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发行时间,灵活安排发行计划;
4、出表型ABN可以实现偿债风险与发行人的信用风险相对隔离;可以满足发行人资产负债管理及现金流量表管理需求;有利于发行人节约融资成本,扩大融资额度,延长融资期限;有利于降低ABN的偿付风险;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有更大的灵活性,可用于资本金等。
(四)办理方式
请洽上海银行客户经理。
(五)注意事项
请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