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银行信用卡消费累计不计积分的公告

尊敬的上海银行信用卡客户:

持卡人使用上海银行信用卡在餐饮类、酒店类、百货类、商超类及其他零售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均可累计积分,但根据《上海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除外。

下列交易类型将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本金(含手续费、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分期手续费及《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网上支付(通过指定线上交易渠道消费可累计积分,具体以我行官网发布为准)。

3、房地产类商户、各类机动车商户、燃料商户、自动售油机以及其他批发类商户的交易;

电信、有线及其他付费电视、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扣代缴;慈善、彩票、医院、学校、政府服务类交易及非盈利事业类交易等。

4、信用卡分期付款类交易(特殊约定除外)。

5、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消费交易等恶意套取信用卡积分的交易行为,卡中心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对已赠送的积分及已兑换礼品的追回权。

6、上海银行指定的其他交易类型,以上海银行系统设定的交易代码为准。

7、上海银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详见附件一《零星不累积上海银行信用卡积分商户列表》中所列示)。本商户列表信息将不时做出调整,请以上海银行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注:自20201116日起,凡通过以下指定第三方快捷支付渠道绑定上海银行信用卡并完成在线支付消费,可累计上海银行信用卡积分,其余网络交易不累计积分(上海银行有权不定期调整以上第三方支付所含的商户名单,具体以我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商户名称

商户号

支付宝

Z2007933000010

美团支付

Z2016011000016

苏宁易付宝(苏宁支付)

Z2010632000017

唯品支付

Z2007733000016

网银在线(京东支付)

Z2014811000011

注:凡属于下述商户类别的用卡交易,均不参与上海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

行业

商户类型

房地产与金融业

1520593360106011605060516211630070137299

教育、卫生与政府服务

8011802180318041804280498050806280718099821182208241824482498299835183988641865186618699921192229223931193999400

居民服务与商业服务

076339984011411141124121413142144468451147844789481248144816489949005935651372787321737273997523753186759402

零售业

5211527154115511552155325533554155425551556155715592559855995994

批发类

4458501350215039504450455046504750515065507250745111512251315137513951725192519351985398

其他

482959835998639863996529-6535732294987995

直销类商户

596059635969

 

温馨提示:

1、所列商户类别分类及商户类别代码(MCC)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

2、商户类别以商户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

3、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上海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零星不累积上海银行信用卡积分商户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