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和存量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和存量银行结算账户

清理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障您在我行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同时便于您合理安排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资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展开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以及人民银行支付结算、账户管理等工作要求,我行自即日起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和存量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提醒提示

(一)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930日,五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五年及以上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主动交易(利息入账、司法扣划等被动交易除外)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五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我行将自即日起采用公告、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提示工作。

二、存量银行结算账户清理

(一)我行将对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主动交易,账户余额为0且名下无关联产品或签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理财、第三方存管等)的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我行将对连续五年以上(含五年)未发生交易,账户余额为0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特别提示

如您收到我行相关通知,请您配合梳理名下账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账户介质(如有),至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相关账户的查询、资金提取、注销等业务。

截止到2024630日,对于满足销户条件的账户若一直未处理,我行将逐步进行自动销户。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如有疑问,请至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95594进行咨询。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