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规定,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业务范围:此次转换的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除外。
二、转换办理时间:我行将于3月初开始通过官方网站、网点、电话、短信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转换的具体事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以于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办理转换事宜,具体转换流程和操作指引将另行通知。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您的贷款经办行或拨打客服电话:95594。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二Ο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