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银行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我行支付结算业务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12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我行仅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即个人活期一本通存折或电子借记卡),已开立Ⅰ类户的个人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app“上行快线”开立Ⅱ类户(上银e账户)。对于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我行免收手续费。

2016121日以前已在我行开立多个Ⅰ类户的个人客户,其相关账户均可正常使用。我行将根据监管要求,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存款人至网点对多余无用的Ⅰ类户进行清理核实。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不法分子在我行开立的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账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我行将统一将其账户做休眠处置。

对于涉案账户存款人名下其他账户,我行将电话联系存款人至网点柜面重新核实身份。如存款人未在3个自然日内至我行柜台核实身份,我行将同样对相关账户做休眠处置。

三、自201711日起,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我行将在5年内对其账户进行休眠处置,3年内拒绝为其新开账户。

四、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我行将拒绝开户:

1)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其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

2)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对2016121日以后新开的Ⅰ类户及单位结算账户,如在开户6个月内客户未主动发起资金类交易或签约类交易,我行将对其进行休眠处置。个人和单位客户如需重新启用该账户,需前往我行柜面重新核实身份并办理账户激活手续。

六、我行将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将对相关账户做休眠处置。

七、2016121日起,我行自助机具本行账户转账功能将暂时关闭(重新开通时间另行通知);他行账户转账功能(包括本行账户转他行账户、他行账户转本行账户、他行账户转他行账户)将延迟24小时到账,24小时内客户可向我行柜面或致电客服95594申请撤销转账操作。

八、2016121日起,为加强转账管理,我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新增“次日到账”的转账方式;个人、单位客户在我行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业务时,需签订协议约定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超出限额和笔数的,需到银行柜面办理;手机银行动态密码转账日累计限额将调整为5万元,超过5万元的,将采用我行新推出的个人E盾进行身份验证,客户可至我行柜面申请办理E盾;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首次转账或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将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相关业务调整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我行网点或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4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