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银行变更支付系统行号及启用新版银行票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15年9月21日起,我行支付系统行号正式变更为325行别行号,行名不变,原313行别行号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停用(例如上海银行营业部行号将由313290000017变更为325290000012)。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如您的合作伙伴,在他行给您汇款时需提供我行行号的,为确保您的款项及时入账,请务必向您的开户网点查询变更后的行号,并通知您的合作伙伴。
二、我行将于2015年9月21日起,启用新版银行票据。
(一)2015年9月21日起,单位客户可至开户网点购买新版支票。
已购买的旧版支票,可沿用至2015年10月31日。对 2015年10月31日(含)前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旧版支票,各商业银行仍正常受理。
已购未用的旧版支票,我行可免费按整本为您调换新版支票。用以调换的旧版支票不足整本的,我行将按差额份数为您补足整本新版支票并收取差额份数相应费用。
在此提醒,即日起单位客户在购买旧版支票时请合理估计使用量,以避免浪费。
(二)2015年9月21日起,我行出具的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启用新版票据。已出具的旧版票据,在票据有效期内,各商业银行仍正常受理。
对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4咨询或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上海银行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