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未核查个人存款账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落实账户实名制,根据人民银行要求,我行自201211日起开展个人人民币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期间,我行通过各网点、门户网站及个人网银等渠道发布了公告,同时向开通短信提醒功能的客户发送了提示短信。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客户信息未经有效核实。经研究决定,我行将于2015228日起对该批账户做休眠处置。具体如下: 
    一、处置时间2015228日起。
    二、处置方式休眠账户,即暂停账户资金收付功能。
    三、处置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且201211日至今未经我行有效核实的:
    (一)以身份证信息开户的,证件信息失效(如一代证)或姓名和证件号码在公安联网核查系统中不匹配的;
    (二)以户口簿信息开户的,证件信息有误或存款人年满16周岁的;
    (三)以其他证件信息开户,且近两年内账户无主动交易往来的。
    四、休眠账户激活方式
    存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持本人和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网点办理即可。有效身份证件如下:
    1、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含军人和武装警察),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中国籍华侨,可为中国护照,但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如华侨证、居住国出具的居住许可证明等。
    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办理,分别为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存款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
    4、外国公民,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如您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为更有效、准确地核实您的身份信息,请尽可能携带其他相关辅助证件,如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如有疑问,或需查询您的账户是否已通过真实性核查,敬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594,或向我行各网点柜面咨询。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