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服务收费公告

   
    《上海银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14版)》相关规定,我行自2014715日起,将开始对已签约短信业务的客户收取服务费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个人客户
    1、储蓄账户单笔交易金额500元以下的短信提醒,收费标准为3//手机号,按季收取,每人最多可绑定2个手机号码。
    2、储蓄账户单笔交易金额500元(含)以上的短信提醒,免收服务费。
    3、网上支付和信用卡业务交易短信提醒,免收服务费。
    4、关注我行官方微信并绑定银行卡,可享受免费的账务交易微信提示服务。
    二、企业客户
    收费标准为10//账户/手机号,按月收取。
    我行将于2014715日起,自动将个人客户短信提醒起点金额调整为500元;如您需要调整起点金额,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或各营业网点办理。
    如您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客服热线95594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