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共赢利息业务

一、产品简介:

  因小企业借款人(含小企业主借款人)在成长发展初期财务成本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我行在贷款发放时先行收取相对较低的前期利息,待企业基于我行的信贷支持和风险培育得到成长发展,并且满足预先商定的触发条件后,我行再按约定收取远期共赢利息,作为我行前期贷款风险培育的回报。 

二、产品特色:

  (一)有效降低小企业贷款前期财务成本。 

  (二)协商定价模式,充分考虑小企业承受能力。 

  (三)未达触发条件无需支付远期共赢利息。 

  (四)银行提供风险培育,双方共享成长收益。 

三、适用客户:

  各类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等类型的小企业。

四、触发条件 :

  (一)财务类:借款人销售收入、利润等增长20%以上。 

  (二)债权类:借款人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可、获得新的信贷支持。 

  (三)股权类:借款人企业的股权价值得到提升,如引入PE投资者、实施定向增发计划、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或者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等。 

  (四)业务类:借款人业务发展良好,如员工人数增加10%以上、所制作电影、电视正式发行、新游戏上架、推出新药、新中标广告合同、注册新专利等。 

五、有效期间 :

  我行贷款发放日至贷款本金全部到期日后1年。 

六、业务定价 :

  由借款人和我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