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

 

一、产品说明

    单位外币活期存款是单位客户将外币存款存入银行,事先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存取,按上海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二十日结息。结息期内的活期利率若发生变化,则按最近一期的活期利率计息。

二、适用客户

    凡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币活期存款账户。

    以上存款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核准可在我行外汇业务经办行开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三、办理流程

    申请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时,客户应填写单位开户及签约类业务综合申请书、单位基本情况表(如需)、上海银行本外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并预留印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须经审批的,银行应在审核开户批准文件后,为该单位开立外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