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贸易融资
进口信用证开证
进口代付
提货担保
1.产品说明
指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时,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函交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函。
服务对象: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
2、出口履约、收汇记录良好,无骗、逃、套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3、企业未被列入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的违规行为通报名单且最近三年不得连续亏损;
4、信誉良好、在本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没有逾期贷款等不良记录并且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办理方式
柜面办理。
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提单副本
2、担保提单申请书
3、发票
保付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