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上金所贵金属业务

 上海银行作为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简称金所)个人代理资格的金融类会员,代理个人客户参与上金所黄现货实盘交易并提供相关的资金清算等服务

 

.  业务特点

  (投资收藏,自由选择

  现货实物既可进行资产配置,上金所仓库免费保管,又可提取收藏馈赠。

  (权威认证,完美品质

  上海黄金交易所对产品质量终身负责,财富传承之上佳选择。

  () T+0交易,资金高效利用

  当日买入、当日卖出,投资理财之利器。

  (实时报价,公开透明

  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实行同步,自由报价、撮合成交,信息公开,交易透明。

 

适合客户

基于资产配置需要,且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的客户。

 

风险揭示

由于贵金属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卖出价如果低于买入价,卖出后获得的资金将会小于原始投入的本金,发生本金亏损。

 

交易规则

  (现货实盘交易合约

 

品种

黄金

合约代码

Au100g

Au99.99

Au99.95

PGC30g

基本报价单位

0.01元

0.01元

0.01元

0.01元

基本交易单位

100克/手

10克/手

1000克/手

30克/手

基本提货单位

100克

1000克

3000克

暂不受理提货

实物成色 

99.99%

99.99%

99.95%

99.9%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上金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交易日

夜市连续交易时段

日间时段连续交易

普通交易日

周一

上周五20:00—上周六2:30

9:00—15:30

周二~周五

上日20:00—当日2:30

9:00—15:30

节假日(除周六、周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

9:00—15:30

 交易时间以上金所系统时间为准。上金所可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上海银行不再另行通知。

 

  (黄金实物提货时间

  上金所交易日的下午(黄金提货网点可根据指定金库的要求与客户约定黄金实物提货时间),并按上金所及其指定金库的相关规定办理。注:提货申请原则上为交易时间,实际受理时间以上金所系统为准。

 

.上海银行提金网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

提金网点名称

提金网点地址

提金网点联系电话

1

浦西支行

上海市四川中路261号

021-63235795、63235820

2

北京分行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丙12号宝钢大厦

010-68410148

3

成都分行营业部

成都市航空路1号

028-86029014

4

杭州分行营业部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00号

0571-87565056

5

南京分行营业部

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和平大厦

025-86896793,86896817

6

宁波分行营业部

宁波市鄞州区扬帆广场95号

0574-87979204

7

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交易广场一层

0755-23983502

8

苏州分行营业部

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时代广场23栋B座

0512-66960679


.  业务渠道

  (一)个人网上银行:可办理出入金、委托买卖、提货申请以及相关查询等交易。  (易金通:移动交易终端,支持IOS/安卓多操作系统,可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易金通”直接下载。可办理出入金、委托交易、提货申请以及相关查询等交易

(网点柜面:办理解约、出入金、委托买卖(指定网点)、提货申请、提货出库(指定网点)等交易。

 

七.  收费标准

1开户手续费(代上金所收取):35/

2、交易手续费率:按成交金额的0.08%双向收取;

3、出库费(提货时现场收取)2/千克,不足2元按2元收取

   注:

120201127起,上海银行已暂停办理本业务的开户签约 

2)上述费率仅供参考,以实际执行或收取为准。上海银行有权根据监管要求、上金所相关规定、市场状况以及协议约定等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

  (本业务的交易规则及变更以上金所和上海银行公告为准。

  () 本业务的详细情况可咨询上海银行网点或致电9559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914

 

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

  上海银行代理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贵金属供应商向客户销售黄金、白银和铂金等贵金属材质的实物贵金属产品。

.  产品特点

  精心打造,真材实料;精美设计,文化内涵

  精湛工艺,追求完美;精选款样,品鉴传承

购买和提货须知

  (一)客户在购买前已获得并清楚知晓购买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成色、重量、规格、价格等。产品提货或签收后,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存在重量、成色等质量问题,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换该产品。客户购买的产品由与上海银行合作的供应商提供,客户委托上海银行代理向供应商购买产品,因产品质量方面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以及产品退换方面的问题,均由客户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上海银行提供必要协助。   

  (二)产品购买成功后,仅可在当日1700前撤销。客户应清楚知晓贵金属市场行情的波动可能影响购买产品的价值,并自愿承担该风险。除可撤销时间外,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销该笔产品购买。

  (三)通过“快递直送”方式配送的产品,供应商将按照客户提供的收货地址进行寄送(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个别产品受供应商备货周期影响,寄送时间可能会有所延后。签收前,客户应自行核验产品包装及产品(含附属物)外观是否存在破损、变形、划痕、磕碰等问题,如客户发现相关问题,可当面拒签退回。客户签收后,视为客户认可产品包装和产品(含附属物)外观不存在上述问题,亦不得以上述问题为由要求退换产品。

  (四)通过上海银行网点办理产品提货的,提货前,建议客户与提货网点联系预约提货时间;提货过程中,客户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上海银行将对客户购买时使用的银行卡或折密码进行校验。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可至上海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提货,个别产品受供应商备货周期的影响,提货时间可能会超过10个工作日。产品购买之日起超过90个自然日未提货的,上海银行有权每个自然日按产品购买总价的1‰收取代保管费,自超期之日起计算。

  (五)客户购买产品的发票由供应商开具,由供应商直接寄送至客户的指定收货地址(送货到家);或向提货网点索取,由供应商开具后提供(网点提货)。

  (六)供应商仅对部分产品提供回购服务,可回购产品以上海银行发布为准。

  本业务的详细情况可咨询业务受理网点或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9559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