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商铺、办公用房和酒店式公寓的贷款。
二、贷 款 对 象
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
三、条 件
1、有符合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规定的购房自筹资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3、同意办理个人征信、住房抵押,银行认为有必要时,同意办理有关借款和担保合同的公证;
4、所购房产必须为现房(或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5、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办理商业用房贷款所需主要材料
序 号 |
名 称 |
提供方 |
1 |
购房合同 |
房产商/房屋出让人 |
2 |
预付款收据/发票 |
房产商/房屋出让人 |
3 |
借款人身份证 |
借款申请人 |
4 |
户口簿/户籍证明 |
借款申请人 |
5 |
婚姻证明或声明 |
借款申请人 |
6 |
借款人收人证明 |
借款申请人 |
7 |
售房单位(售房人)相关材料 |
房产商/房屋出让人 |
五、期 限
1、购置商业用房的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2、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最高不超过70年。
六、贷 款 利 率
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具体贷款执行利率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
七、还 款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采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采取按月分期还款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申请人可申请1-3年的宽限期还款方式,在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待贷款限期结束后,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本付息。
八、担 保
需以借款人所购房产作抵押。